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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:为27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

发布部门: 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: 2021-04-21 15:27 浏览次数:

“举报他人自己却被查处,看来投诉举报也要遵规守纪,更要有真凭实据,千万不能凭空捏造啊!”4月20日,谈起村里二人因诬告陷害他人受到查处,洛阳市洛宁县赵村镇凡东南村党支部书记张红波仍不无感慨。

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,洛宁县赵村镇凡东南村村民张某某、吴某某(两人均为中共党员),先后多次捏造事实,匿名向洛宁县纪委监委、县信访局、县委组织部、县扶贫办、洛阳市扶贫办诬告该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。经调查核实,其二人举报事项不实,县公安局于2020年12月23日以诬告陷害违法,分别给予二人行政拘留7日行政处罚。2021年1月6日,赵村镇党委撤销原给予二人的党内警告处分,分别给予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以上二人受到行政拘留并被给予处分,彰显了洛阳市驱邪匡正严查诬告陷害的决心。与此同时,对于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,该市及时给予澄清正名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

2020年10月,嵩县九皋镇纪委接到上级纪委交办的“关于反映巴沟村支部书记唐某某有关问题”举报件,遂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。经查,举报反映的5个问题均与事实不符。2021年3月,镇纪委采取书面和召开会议的形式给唐某某澄清正名,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。

“说实话,这些问题真是让俺抬不起头,工作上也畏手畏脚放不开。组织查清楚后,召开会议当着大伙的面给俺澄清正名,还专门送来澄清正名书,俺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起来了。”唐某某说。

去年以来,洛阳市纪委监委先后印发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、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意见,出台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制度等文件4份,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处置、案件质量内控机制、初核过程中启动谈话审批、案件审理与质量评查同步实施等规范性制度27项,着力提升案件质效,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。今年3月,该市再次出台《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激发保护党员干部担当尽责、争先出彩的内生动力。

据了解,去年至今,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给予27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。今年1至3月份,该市共给予6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(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,乡科级干部26人),对2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人员给予严肃查处。

“一手抓惩治腐败和正风肃纪,一手抓严查诬告陷害和及时澄清正名,两手都要硬。要通过严查诬告陷害和及时澄清正名,树立清风正气,为担当者担当,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,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为加快洛阳发展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凝聚起强大的磅礴力量。”洛阳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李保国说。(陈聚涛 周鹏飞)

 

来源: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